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虫害的防治措施

森林病虫害防治资格认证

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一般需要甲级、乙级、丙级资质。第一次申请时,只能先从C级开始申请,不能直接申请A级和B级,只能通过升级获得。

申请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企业资质证书的基本信息:

1.公司营业执照照片或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证明

3.办公场所租赁协议原件或扫描件;

4.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其他资质申请材料,咨询师会详细告知客户;

森林病虫害防治丙级资质要求:

a)持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具有计算机、照相机、手持式全球定位装置、控制仪器、防治车等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采样、防治技术设备,具有防治松材线虫、薇甘菊等重大森林病虫害不低于10 hm2/日的工作能力。

森林病虫害防治资质C级人员要求:

1.至少有一名具有森林病虫害防治经验的林业中级技术人员;

2.有5名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员,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员;

森林病虫害防治乙级资质要求:

a)持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取得丙级资质后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年以上;

(三)具有计算机、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全球定位仪、控制仪、控制车等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采样和防治技术设备,具有不少于30 hm2/日的防治松材线虫、薇甘菊等主要森林病虫害的工作能力;

d)近两年平均每年承担并完成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项以上,具有一定的区域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人员要求:

1.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3年以上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至少2名,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1名以上;

2.森林病虫害防治员15人以上,其中中级及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员不少于7人,高级森林病虫害防治员不少于2人;

森林病虫害防治甲级资质要求:

a)持有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B)取得乙级资质后从事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3年以上;

c)具有制定森林病虫害防治作业设计或实施方案和防治项目预算的能力;

d)具有森林病虫害调查、监测、取样和防治的技术设备和场所,如计算机、照相机、生物显微镜、解剖镜、手持式全球定位装置、控制仪器、控制车、医疗器械仓库等。具有防治松材线虫、薇甘菊等主要森林害虫不少于100 hm2/天的作业能力;

e)近三年平均每年承担并完成松材线虫、薇甘菊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项目2项以上,或单个项目资金100万元以上,具有较强的区域技术优势和影响力。

人员要求:

1.从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5年以上的林业中高级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林业高级技术人员2人以上;

2.有30名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员,其中中级及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员不少于15名,高级森林病虫害防治员不少于5名;

2.害虫防治是利用有益微生物或其他微生物抑制或解决害虫控制的一种预防性方法。

(1)使用微生物菌株进行预防。一般有能代谢抗生物质燃料的细菌、病菌、病原体和抗微生物菌,如防治马尾松毛虫的球孢白僵菌(菌),防治林果业各种害虫(菌)的苏云金杆菌各种变异中药制剂,

病原菌粗提物防治白柏叶、马尾松毛虫、泡桐袋蛾等。(病原菌)和2006年防止青枯病的绿色种苗。

(2)用寄生克星来预防。重点是寄生蜂和寄生蝇。赤眼蜂和寄生蝇一般用于防治马尾松毛虫、肿腿蜂防治天牛、花角蚜蜂防治松突圆蚧等各种害虫。

(3)使用觅食克星预防。这样的克星有很多,关键的是食虫、食鼠的哺乳动物和觅食的节肢动物。鸟类有山雀、灰山雀、啄木鸟等不同的虫态。啮齿动物的克星如黄鼠狼、喜鹊、蛇等。在节肢动物中,

觅食克星包括浮游昆虫、鬼螳螂、小蚂蚁等昆虫。,以及搜索引擎蜘蛛和螨虫。利用生态系统中各种微生物的生物条件和某些生长习性,防止微生物对农牧业、仓储物流、房屋建筑和群体身心健康的危害。

三是防治森林病虫害造成的危害

森林很可能受到各种方式的破坏,如砍伐森林、火灾、冰雹、风暴、初霜、干旱、空气污染等。但是更严重的损害可能是森林疾病。我国每年因森林病虫害受损的林地总面积超过耕地红线。1975年,《全国各地价值保护工作报告》明确了防患于未然、综合防治的战略方针,为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指明了方向。森林病虫害综合防治就是灵活运用病虫害与森林生态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

要防患于未然,以林业技术为基础,开发生态系统中对害虫不利、有利于林水健康生长发育的元素,在闲置的地方应用微生物、物理、有机化学等对策,避免空气污染,将害虫控制在泛滥的水平。为了保护《河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生产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森林病虫害防治,是指森林、林木(含果树、桑树)、林木种苗、木材、竹村、水果的病虫害和鼠害(以下简称森林病虫害)的防治。第三条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政策。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对采种、育苗、造林(建园)、抚育管理、采伐、贮运等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实行科学管理,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措施,抑制森林病虫害的发生和发展,创造有利于林木健康生长的环境。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乡(镇、区)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乡(镇、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主管城市规划区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所辖风景名胜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第五条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管理、谁防治的责任制。铁路、公路和水利设施的防护林,以及国有农场等地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军营等。,由经营和使用单位负责。第六条造林工程设计方案必须包括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大型工程造林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征求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的意见。第七条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和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林木,应当统一规划,合理选择树种,实行混交种植。大面积林区(包括果园、桑园)必须设置隔离带。第八条禁止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种子、接穗、插条和苗木进行育苗和造林(建园)。第九条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经营中幼林,不得过度修剪。第十条病危树、枯树、倒树、断树以及感染病虫害失去栽培价值的树木,应当及时砍伐,并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第十一条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应当组织、指导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采取设置人工巢、饲养设施等措施,吸引鸟类,保护森林有益生物。第十二条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点,并使之形成网络,负责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第十三条相邻地区的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森林病虫害联防联控制度。发生森林病虫害时,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通知毗邻地区的林业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被通知的部门应当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防止病虫害传播。第十四条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全民所有的森林和林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从育林基金、木材和竹材销售收入、多种经营收入和事业费中列支;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和林木,由经营者负担,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扶持。

各级人民政府对暂时没有经济收入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防护林、水源林和特种用途林,应当给予适当支持。发生大规模暴发性或危险性病虫害时,对确实无力负担全部防治费用的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第十五条林区,应当逐步推行森林病虫害保险制度,具体办法由省林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保险机构制定。第十六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使用带有危险性病虫害的林木种苗进行育苗造林(建园),或者对森林病虫害防治不力或者不及时,造成森林病虫害传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责令限期治理,赔偿损失,可以并处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第十七条盗窃或者故意损坏森林有益生物保护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第十八条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责任人员或者在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的国家工作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河南省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 # 57348;第一条为了有效防治森林病虫害,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所有森林、林木、林木种苗、木竹病虫害(含鼠害,下同)的防治。第三条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谁管理、谁防治的责任制。铁路、公路、运河(包括水库)防护林的病虫害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防治;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有、集体林场、苗圃、农场、果园、茶场、蚕场,由其经营者控制;以其他方式经营的森林病虫害,由所有者或者经营者、承包经营者负责防治。第五条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所属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机构(以下简称防治机构)负责具体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57348;

(一)贯彻执行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开展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建立技术档案;

(三)掌握森林病虫害发生动态和发展趋势,制定防治规划,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重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四)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供防治技术指导;

(五)实施森林植物和林产品产地检疫、调运检疫。第六条乡镇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本乡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行政区域交界地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由共同的上一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实行联防联控。

森林面积1500公顷以上的森林经营单位,应当设立专职人员负责森林病虫害防治的日常工作。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森林病虫害防治的科学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提高科学防治水平。第二章森林病虫害防治第八条在森林经营活动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和下列规定:

(1)育苗造林应选用良种壮苗,禁止使用有病虫害的林木种苗;

(二)在育苗、造林或者森林抚育过程中,应当清除森林病虫害媒介;

(3)造林设计方案必须有森林病虫害防治措施;

(四)有计划地实施封山育林、抚育、补植、改造等造林措施,改变纯林生态环境;

(5)积极保护、繁殖和培育有益生物;

(六)及时砍伐国家限制的严重病虫害和严重火烧的树木;

(7)及时将砍伐的树木(包括正常砍伐的树木)运出伐区,并清理场地;

(8)已感染病虫害的木材应立即进行处理;

(9)采用物理、生物、化学相结合的系统工程方法,对病虫害多发的森林进行综合治理。第九条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实施本办法第八条第(四)、(六)、(九)项所列行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砍伐严重感染病虫害的树木,由县级以上防治机构进行现场鉴定;

(二)使用化学药剂防治森林病虫害,应当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防治机构审查批准;

(三)使用新型农药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应当事先进行农药防治效果的区域试验,由市、地防治机构验证,并报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四)采用生物和化学方法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应当防止环境污染,保证人畜安全,尽量减少对森林有益生物的杀灭;

(五)采用系统工程方法防治森林病虫害的,应当在施工前一个月内将工程设计方案报县级以上防治机构,经县级防治机构批准后施工,施工后组织验收;

(6)如果用飞机防治森林病虫害,施药间隔时间一般应在三年以上。但如果用飞机防治大面积暴发性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则不受施药间隔期的限制。第十条各级防疫检疫机构应当依法对林木种苗、木材和竹材实施产地检疫、运输检疫。

森林植物检疫员在实施运输检疫时,有权凭省林业厅签发的森林植物检疫员证进入有关车站、机场、邮局、码头、货场、仓库等场所进行检疫。铁路、交通、民航、邮电等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

发生大规模疫情或危险性森林病虫害的地区要封锁。对离开疫区的木材、竹材及其制品进行检疫,发现危险性病虫害时应进行消毒处理;确认合格并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后方可放行。

对进入我省的木材、竹材及其制品,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查验检疫证书,必要时进行复检。对持有植物检疫证书并确认合格的,重新采摘不收取检疫费,货物的停留、搬运、开箱费用由货主承担。

病虫害防治实施方案 虫害的防治措施

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应遵循哪些原则

(1)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应使用植物源农药、微生物农药、昆虫生长调节剂、矿物源农药和低毒低残留农药防治香蕉病虫害。

(2)不使用未经许可生产的农药或禁用农药。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许可的农药;不要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或三致国家禁用的农药。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农药使用指南。根据GB4285和GB/T8321中农药使用的有关准则和规定,应严格控制施药剂量、季度施药次数、施药方法和安全间隔期。标准中没有规定的农药,应严格按照农药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要随意增加剂量和浓度。对于限制使用的中毒性农药,应针对不同的有害生物防治对象使用允许浓度范围的下限。

(4)注意农药的交替使用。在香蕉生产中,提倡交替使用不同类型的农药,以防止病原菌和害虫产生抗药性。

(5)不断提高应用技术。掌握病虫害的发生规律和不同农药的持续时间,选择合适的农药种类、最佳防治时期和高效施药技术,以达到最佳效果。同时要了解农药的毒性,使用选择性农药,减少对人、畜、天敌的毒性,以及对产品和环境的污染。

(6)严格控制用药安全间隔。最后一次使用农药与香蕉收获的间隔应在有效期后10天以上;最后一次使用农药与收获之间的间隔应超过20天。

THE END

如果你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可以点击页面右侧的“ ”加入交流群和群友一起讨论。如果你想请站长喝咖啡,点击打赏按钮扫码赞赏。

文章标签: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