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种形态”为: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哪年开始实施的?
2016年1月举行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首次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出部署。当年10月,十八届六中全会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在总则中正式写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怎么分类?
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4.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